维权条件:
2021年4月30日之前买入,且在2021年5月1日之后卖出或者仍然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状态:起诉准备阶段
案情背景: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1年12月16日,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120210014号)。
温馨提示:
ST海越(600387)虚假陈述已于2021年12月16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至正式作出行政处罚,还需一段时间。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如证监会最终认定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亏损的投资者即可以起诉索赔。
委托流程:
1、添加周律师微信(微信号:13522298862);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佣金、印花税等;
3、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发送委托手续给投资者,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邮寄给律师。
律师费用:
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
联系我们:
周律师 电话/微信:1352229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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