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建设单位将工程承包给承包人,则应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承包人一般雇用农民工进行施工。原工程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一、原工程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原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储存的工资保证金支付,不足以支付全部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支付。
二、相关法律规定
《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有资金安排,以满足建设需要。不符合建设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工程;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位,不得由建设单位进行建设。
第三十二条建设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入工资保证金,专门用于支付为承包工程提供劳动力的农民工拖欠工资。
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储存办法,对一定期限内未拖欠工资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拖欠工资的单位适当增加储存比例。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的担保代替。
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资保证金储存比例、储存形式、减免措施等具体办法。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承包或者分包给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或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总承包单位清偿。
建设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建设单位的名义承包建设工程,导致农民工拖欠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清偿。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原承包人不能履行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储存的工资保证金支付,不足以支付全部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支付。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为你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