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加班是否违反了治安处罚法?员工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发布时间:
2022-08-25

  现在很多公司都有让员工加班的行为。中国规定了每天和每周的工作时间。如果你超过这个时间,你需要计算加班费,但是如果你没有自愿加班,那么强迫加班是否违反了治安处罚法?


  一、强迫加班是否违反治安处罚法?


  强迫加班违反劳动合同法,不违反治安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工会和工人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证工人健康的情况下,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因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


  (二)生产设备、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修复;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工资;


  (二)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二、员工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一个前提是“加班的事实”这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在实践中,员工和企业都在面对“加班事实”应把握以下几点:


  (1)自愿工作不属于加班。雇主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应当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工作”也就是说,如果雇主安排加班,雇主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雇员的工作不是雇主的要求、决定或雇主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则不属于加班,雇主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雇主承认雇员的加班,则是雇主安排的加班,因此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2)有证据证明可以确认为单位安排“事实加班”。伪装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属于加班。但前提是,员工必须有证据证明,由于雇主安排了太多的工作任务,员工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


  (3)不规律工作人员没有加班收入。如果雇主在法定假日安排员工工作,他们仍然应该支付不低于工资标准300%的加班费。


  (4)综合计算工时制人员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加班收入。


  (5)计件工资制度在定额外安排中的确认“加班”。


  综上所述,员工被迫加班不违反《治安处罚法》,但违反《劳动合同法》。《中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加班时间需要劳动者与企业协商一致。员工不得被迫加班,每周加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如果有任何问题,您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