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
2022-09-05

  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由法院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根据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更价格和其他措施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债务人财产的执行范围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如何处理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


  一、如何处理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


  1.债务人失踪的执行案件,法院应当公告并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根据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更价格和其他措施来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但债务人财产的执行范围不得超过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理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员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员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理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理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况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二、债务人失踪如何追偿债务


  债务人失踪,债权人讨债方式:


  1.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代理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贷款。失踪人员的税款。.债务和其他费用由代理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2.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应当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将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后以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债务人虽然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拍卖债务人的房屋或财产,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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