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中的违约金标准通常是根据违约情况或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事实上,施工合同中的违约金标准也应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工程造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没有统一规定违约金标准。因此,施工合同中的违约金需要双方自行约定。
一、施工合同中如何确定违约金标准?
施工合同中的违约金标准况或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违约金过高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当事人迟延履行约定的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施工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和地点、建筑数量、结构、层数、面积等;
(2)施工工期,即施工人员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付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等特点的总和。实践中,建设工程质量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确定;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工程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部分;
(6)技术数据的交付时间。提供技术资料是履行施工合同的基础和前提。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提供,确保施工合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款。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约定拨款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配合。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违约金标准不能提供固定价值,任何民事合同违约金标准不能相同,施工合同违约责任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仔细确定违约金,不仅单方面考虑个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