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无法继续经营,法院宣布停止经营,清理债权债务。那么,股东公司破产后的债务与自己有关吗?谁将承担股东公司破产后的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公司、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股东在投资公司后已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和破产,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一般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或逃避公司、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需要承担,严格说私人财产偿还是担保责任,从公司转移资金只需要公司资金,资金是公司而不是私人财产。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收入按破产费、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的顺序扣除。税后全部债务不足的,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赔偿。剩余债务由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分配。自公告之日起45日以后,未登记的债权不能再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财产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认购出资额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认购股份的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的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登录查看或在线咨询律师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