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对清偿能力的认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2-16

  破产企业和债务人的清偿能力由法院确定,那么法院认定缺乏足够的清偿能力的具体情况是什么呢?


  破产法对清偿能力的认定是什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三条债务人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证明债务人资产可以偿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大于债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财产无法变现等原因,债务无法清偿;


  (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无其他人员负责财产管理,不能清偿债务;


  (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不能清偿债务;


  (四)长期亏损,经营扭亏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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