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以下资料: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数据验证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检验数据验证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数据验证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检验数据验证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
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完成施工工程设计及合同约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构件及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施工工程经验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文件,建立.完善建设项目档案,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建设项目档案移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
二.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哪些条件?
1.完成施工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施工构件及设备进场报告。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并有工程款支付证明。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7.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允许使用的文件
综上所述,工程竣工后,将依法验收,但验收前也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验收不仅从房屋质量审查,还从水电.并进行设计检查,确保项目与双方约定正确,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点击下面的按钮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