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担保中,担保人在担保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但当担保人死亡时,担保合同的效力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么此时担保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保证人死亡后保证合同效力是否终止
不终止。显然,与贷款合同一样,保证合同也具有很强的人身性质,保证人死亡后,合同效力不应终止。保证本质上是人保,即保证人的信誉是保证。信誉是由什么组成的?它应该包括财产.社会关系.社会背景等等,首当其冲的应该是财产。在实践中,保证主合同目的的顺利实现主要取决于保证人的财产。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没有财产作为基础,一旦主合同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主合同债权人将面临实现债权的困难。因此,我们认为担保人死亡后,其声誉仍然存在,主合同的债务应以其声誉承担担保责任。由于声誉仍然存在,合同的效力不应受到影响。
保证人的义务转移给谁:
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幸运的是,《法国民法典》第2017条规定:“担保人的义务必须转移给其继承人,但担保人有民事拘留义务的,不在此限制。”根据这一规定,也印证了上述观点。
结合《法国民法典》的规定,我们认为继承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选择继承,然后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证期有哪些特点?
1.担保期由担保合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但首先是约定期限。这一特点表明,只有债权人和担保人才有权在约定的担保期内达成协议,因为只有他们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债务人与担保人约定“保证期间”是的,保证期内没有效果。
2.从债权人的角度来看,担保期是债权人积极行使权利的期间。担保期是敦促债权人尽快向担保人行使担保债权的期间。
3.从担保人的角度来看,担保期是担保人可能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而不是必须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即使担保期结束,也不意味着担保人绝对免除担保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债权人、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担保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债务增加的,担保人对增加的部分不承担担保责任。
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不受影响。
读完这篇文章后,每个人都清楚地理解了这个问题。即使担保人的死亡对担保合同的有效性仍然存在,这一法律规定也非常重要,不会终止,因为担保的相关债权人应该知道法律规定。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