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可以随时与律师会见,但律师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有效材料。看守所收到申请后,最迟会在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只有经调查机关同意后才能会见。被拘留后律师什么时候会见?
第一,嫌疑人被拘留后什么时候会见律师?
被拘留后可随时与律师会见,但律师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及委托书等材料。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会见和交流。其他辩护人可以由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与被告会见和通信的犯罪嫌疑人会见。
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要求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及时安排会议,最迟不超过48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会见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在上述案件中,侦查机关应当提前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核实相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不会被监控。
辩护人与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会见、通讯、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第二,律师会见嫌疑人需要了解哪些信息?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个人信息等基本信息;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涉嫌犯罪;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对侦查机关侦查的事实和罪名有异议,是否对起诉意见书、起诉书认定其涉嫌或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有异议;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无罪,罪轻辩解;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自首、立功、退赃、赔偿等从轻处罚,减轻或免除处罚;
(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准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犯罪形式;
(七)立案,管辖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程序是否完整,程序是否合法;
(九)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案件,以及其它侵犯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的案件;
(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亲属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十一)侦查机关收集的供述与辩护与律师会见时的陈述是否一致,是否有重复,是否有重复原因;
(十二)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情况需要了解。
作为辩护人,律师会见时间不受限制,只要没有特殊情况。与犯罪嫌疑人见面后,一般律师应重点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同时,他们也可以通过犯罪嫌疑人了解办案机关的办案程序是否合法。他们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