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管理层应当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破产人所有财产作为总结执行的对象,应当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破产人不移交或者不全面移交的,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财产后,应当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者人为损失。破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是什么?
一、破产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是什么?
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破产人所有财产作为概括执行的对象,应当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破产人不移交或者不全面移交的,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财产后,应当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者人为损失。因管理疏忽、未履行注意义务造成破产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参加民事活动。破产管理人有权以破产管理人的名义开展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目标的民事活动;
4、破产财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应当重新评估破产财产,重新评估折旧固定资产的残值,变质财产变价计算。不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定破产财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分配计划;
5、破产人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破产程序;
6、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破产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人因玩忽职守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
经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
(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业务;
(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八)建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本法对管理人的职责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二、企业破产请律师有什么用?
1、律师作为一个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社会群体,将对破产法的实施产生重大影响。无论是作为破产管理人作为破产过程中各方的代理人参与破产过程,律师都有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一方面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努力保护破产过程的依法进行;
2、律师是破产管理人。在参与破产程序的过程中,律师在处理破产案件时,努力与人民法院和债权人协调关系,共同推进破产程序。利用可能的条件保护员工的权益;
3、破产清算律师接受破产当事人的委托。在参与破产程序的过程中,他们需要自己的职业义务,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并在现有的破产法律制度下为当事人提供完善和全面的法律服务。最后,在破产各方教师的帮助下,根据各自的利益需要,行使《企业破产法》赋予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三、股东申请公司破产需要哪些材料?
1、债务人要求破产还债的书面申请;
2、债务人企业损失的书面说明;
3、债务人企业至破产申请日上月底的资产负债表等相关会计报表;
4、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债务人企业审计后作出的审计报告,证明企业资不抵债;
5、资产状况清单,包括有形资产清单(财产名称、规格、地点、价值等)。、无形财产情况(商标权、专利权、对外许可使用情况及其他知识产权并附相关证书);
6、企业外商投资(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子公司、股票、债券等)。已被取消的,应当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文件。
[温馨提示]:破产管理人应当重新评估破产财产,折旧固定资产应当重新评估其残值,变质财产应当按照原值计算。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清算结果制作破产财产清单和资产负债表,并提出破产财产分配计划。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相关专业律师详细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