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实际出资的股权如何转让?
发布时间:
2023-04-24

  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责任。股东不履行出资责任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权益也会受到相应影响。未实际出资的股权如何转让?


  没有实际出资的股权如何转让?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的权利。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的,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和其他股东,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登记,但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过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超过一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如果协商失败,优先购买权将根据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债权人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股东提起诉讼,并要求上述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受让人按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是整理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股东未如实出资的,不影响股东转让股权。如果受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公司要求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