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近年来我国正逐渐将处置“僵尸企业”作为重要抓手,着手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全国各地开始先后成立破产法庭,破产重整与清算案件的数量也在日渐增多。在这一大背景下,如何满足市场需求,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破产事务服务,成为了法律从业者的亟待解决一项问题。
早在2018年年底,浩云律师事务所就开始筹备破产业务团队,在认清行业形势及发展前景的前提下,首次提出“破产代理人”这一概念。在此之前,业内鲜有以代理人的身份为当事人解决破产事务的情形,“破产代理人”概念的提出,弥补了这一空白,也为日后行业发展提供了新思路。
2019年,我所开始承接破产业务,彼时正值北京破产法庭成立,我所破产业务团队开始为各企业解决相关法律事务,并为其解决了燃眉之急。
2020年,我所破产业务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团队,并开始探索团队办案的模式,即由主管律师把控,主办律师与辅办律师协作的团队办案模式。这一模式推出后,办案效率大大提高,律师能够将更多精力放在案件内容之上,让客户体验到更加专业、更加优质的服务。时至今日,我所也依然在沿袭这一办案模式,并且深受当事人的认可。
同年,在业务范围上,我所增加了代理债权人申报债权,代理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业务。至此,破产代理人的主体也开始涵盖到债务人、债权人双方。
2021年,我所继续拓展业务范围,将“立足北京,面向全国”作为新的发展目标。案件代理的范围也从京津冀开始向全国范围内辐射。在律师过硬的业务能力以及优质口碑的加持下,来自上海、广东、新疆、香港等全国各地的企业纷纷委托我所代理破产案件。
2022,我所迎来了具有跨时代意义的转折时刻。这一年,我所积极响应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号召,经过不懈努力和多轮严苛评选,最终脱颖而出,成功入选第一届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这意味着,我所在破产法律业务能力上有了质的飞跃。
在业务领域,这一年我所开展破产企业投资人代理人业务,至此,破产案件代理人的业务范围再次扩充,涵盖了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三方。
时至今日,企业破产事务是我所的重要业务之一,在多年的实践中,我所培养出了一支业务能力过硬的专业律师团队,专注于企业的破产清算、重整、企业重组、企业职工安置等相关法律业务,涉及的领域包括证券业、金融信托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商业以及其他领域,在破产与重组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一直以来,我所破产业务团队始终专注于破产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学习,结合破产与重组案件的实务操作,在破产理论研究和实务开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我所承办的破产案件中,典型案例颇多,获得了良好的履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