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病假被开除,公司违法吗?
发布时间:
2022-10-22

每一个职场“打工人”,都会经历过因为身体不舒服,或者患有某种疾病需要请假治疗休息的情况,这时候人们往往会向单位提出病假申请,然后去就医治疗就可以。这不仅是出于道德层面的人文关怀,也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某公司员工A向单位提出了病假申请,理由是摔倒导致无法坚持到公司和持续工作,需要休息两周,同时提交了医院门诊病历和休假证明,病历载明初步诊断为骶尾部挫伤、骶尾部疼痛。整过过程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但最后公司却因此与A解除了劳动合同,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公司作出了如此举动呢?

原来,公司发现,在病假期间A去了坦桑尼亚,在后续的病假中又去了香港,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与她解除了劳动关系。在离职后,A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50000元,但仲裁委对该请求不予支持 。A表示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具体来说,A申请的为病假,用人单位虽然无权对劳动者的休假地点作出限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身体状况寻求更好的医疗机构治疗,但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应与请假事由相符,本案A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到坦桑尼亚是治疗疾病,在无证据的情况下,A的主张显然超出了一般大众的认知,故法院对其主张不予采信。因此,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A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A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员工请病假被开除,公司违法吗?

随后,A向北京市二中院上诉。二审法院认为,A在病假休息期间去坦桑尼亚及香港的行为与其休假证明显示的病情不符,且A未提交其去坦桑尼亚是疗伤的证据,A在坦桑尼亚旅游期间有跳跃的动作,更与其伤情相悖。按照一般生活常识判断,公司有理由质疑陶琳病假的目的并非休养或治疗。因此,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A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与其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因此,A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小结】

员工向单位提供虚假病假信息的,用人单位可以如下处理:一是根据企业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企业在制度中规定了提供虚假病假材料属于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是一旦落实系虚假病假,单位可以主动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撤销病假、返还病假工资等。

虽然请病假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但也要遵循事实情况,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了虚假病假的处理办法,且劳动者的病假事由查明并不符实,那么即便是提出仲裁或是诉讼,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