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
2019年1月,李先生购买由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北京密云区某商品房,去看房的时候李先生基于当时销售的言语以及当时售楼处的热闹气氛一着急就定了房,签订了订房的认购书。认购书里面约定李某自愿购买位于北京密云区果园街道某商品房,并向北京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了10万元定金,但是该订购单未写明房屋的单价,因为当时在售楼处说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说是单价不超过3万元每平米,这个时期因为是该项目还未正式开盘所以李先生基于对销售的信任而缴纳了定金,但是该项目正式开盘后,李先生被告知该房屋的销售单价为3.6万每平米,而李先生认为此价格按照80平米来说多了48万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因此跟开发商说自己无法购买要求退回定金,但是开发商认为李先生缴纳的10万元是定金,而是李先生自己的原因不购买房屋,该款项不应该退回,因此李先生决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经过多方打听后,身边正好有个朋友是之前在浩云律所委托过的当事人,表示对浩云律所十分信任,并认为律师非常负责任,因此李先生拨通了浩云律所法律顾问的电话预约了王律师。
委托律师:
李先生带着自己的认购书以及录音等材料来到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在VIP会议室王律师接见了李先生。在王律师耐心的听完李先生的事情后,简单的给李先生的事情做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并且就所签署的认购书进行了仔细的审阅。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李先生听了王律师专业的分析后,发现王律师不仅认真负责,并且十分的有经验,当下决定委托王律师办理自己的案件。
律师准备工作:
浩云律所每周三都有疑难案件的讨论,因此在周一李先生委托后,周三在案例讨论时,在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又由浩云律师团队进行分析研讨。首先,该认购书对于价格未作约定,该协议因缺少合同的主要条款虽然成立但是未生效;其次,在小区的价格确定后,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导致认购书无法实现,这是归于双方的原因,但是开发商在售楼前未明确房屋价格才是导致无法实现认购书的主要原因。因此找到案件的主要争议点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证据的搜集整理以及历年的相关裁判案例的整理,团队分工明确,对于案例检索的律师检索了最近5年的相关案例的整理,在证据搜集上,负责的律师对于此案涉及的书证、证人证言、电子证据、视频资料等进行了分类的整理列举。同时我们确定了我方的答辩思路以及辩论点,确定最后的方案并信心满满的等待开庭。
法院裁判:
2019年4月份到了法院开庭的时候,王律师带着案卷的材料还有证据和李先生如约到了法院,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对方意识到自己的认购书所存在的法律问题以及自己不退还定金的问题,因此在经过庭审后,开发商自己主动提出和解,最终返还李先生的定金10万元,并赔礼道歉承担此次案件的诉讼费用,不负所望,李先生对于结果非常满意,并在庭审后对于法律顾问王律师所作的工作表示了认可以及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