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666,以下简称“奥瑞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于2018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2018011号)。历时两年时间查证,2020年7月17日,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0]1号)。
经查明,奥瑞德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及诉讼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的情况,未及时披露且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及诉讼的情况,未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情况,导致《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奥瑞德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造成重大欺瞒和误导,直接造成投资者的巨大亏损。
【最新进展】
2022年2月11日,奥瑞德发布《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已开庭的466起投资者诉奥瑞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有一审判决,经哈尔滨中院开庭审理,原告索赔金额共计92,252,073.73 元,一审判决赔偿金额42,458,373.26 元(含诉讼费用)。2月22日《关于中小投资者诉讼进展的公告》中,52 起新增投资者诉讼金额14,442,965.82 元;69 起中小投资者诉讼原告索赔金额11,091,825.94 元,一审判决赔偿金额5,905,145.54 元(含诉讼费用)。
【索赔申报进行中】
对于以上判决结果,奥瑞德将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及规定对上述诉讼案件计提预计负债,并将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上诉,最终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自中国证监会下发《调查通知书》后,一直有奥瑞德投资者向我团队咨询索赔事宜,我团队成员与投资者进行积极沟通,并指导大家准备相关材料。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我团队向哈尔滨中院递交立案材料,同时研讨诉讼方案,为开庭做充分准备。后续我团队也将继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维护当事人权益。
2022年1月27号,奥瑞德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1、预计 2021 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00 万元到-28,000 万元。2、公司预计 2021 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5,000 万元到-32,000 万元。3、公司预计 2021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000 万元到 -14,800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第一款第(二)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在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律师在此提示大家,即使股票退市,奥瑞德公司主体仍在,投资者索赔诉讼照常进行,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提交申报。
一、索赔区间:
目前,奥瑞德暂定索赔条件为2016年8月26日至2018年6月1日之间买入且在2018年6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吴宝明律师团队申请参与后续索赔诉讼。
二、相关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
3、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
三、委托流程:
1、添加周律师微信(微信号:13522298862)或李律师微信(微信号:18211186997);
2、投资者通过微信提交交易对账单,包括买卖该股的时间、数量、价格、佣金、印花税等;
3、待律师确定符合起诉条件或者计算索赔金额后,发送委托手续给投资者,投资者按要求准备好委托材料邮寄给律师。
四、律师费用:
律师费为风险代理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也就是先打官司后收费!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赔付后,按照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