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确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但这不代表同居法就一定有必要设立,实际上两者之间并不构成绝对的因果关系。下面,北京律师和大家一起来进行分析,未婚同居会存在法律风险吗?
我们先来看同居关系中,存在的最主要的两大法律风险。第一,财产分割问题,同居关系结束时双方的财产不是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分割。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第二,同居关系的双方不享有继承权,如果其中一方去世,在没有特别明确遗赠的情况下,另一方是不能参与到其遗产继承当中。
正是因为同居存在这些法律风险,所以男女双方感情生活达到一定稳定程度后,便可以选择结婚。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固两个人的感情,另一方面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产生纠纷后也能更好地通过法律来维权。这也从侧面推动人们主动去结婚,提高结婚率。
但如果同居法设立,我们很有可能发现,结婚与不结婚在法律层面上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区别。或者说,同居关系受到法律保护后,婚姻的意义会不会受到消解?会不会导致人们更加不愿结婚,并使得结婚率进一步下降?这是设立同居法之前应当考虑到的问题,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因为同居有法律风险,所以要设置同居法。”这样的因果关系实在有些勉强。
另外,如果真的要设立同居法,现实中的很多细节问题都应该充分考虑到。比如,到底什么是同居?现实中同居的情形很多,情侣住在一起、陌生人合租、朋友之间一起住都要算作同居吗?再比如,一起住多久才算同居?和不同的人在一段时间内都存在同居关系违法吗?这些都是立法过程中要考虑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