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工程施工有一定的程序,很多时候需要签订相关合同,对工程量也有规定,那么工程量减少施工方如何索赔呢?
工程量减少施工方如何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合同过程中,因对方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非自身因素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者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一般来说,工程量的减少不会导致施工方的损失,所以没有办法索赔。工程量的减少是否可以索赔,取决于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工程量的波动比例。如果没有或超过这个比例,可以要求索赔,因为发包人减少工程量已经构成违约,承包人的报价考虑了工程的整体数量和施工内容。因此,根据合同法,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工程量减少给承包人造成损失,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提出索赔。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或者工程量增减的,应当及时申请签证并提出索赔。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基本条件,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再次与对方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根据公平原则,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通过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按照规定的工程量减少,就是违约行为。如果我们不履行规定,我们可以索赔,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