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但大多数时候工程款拖欠,工程款结算是否有时效?
工程款结算是否有时效
向人民法院主张建设工程款及时性,主张工程款及时性为3年,从施工单位知道拖欠工程款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诉讼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和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但是,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追讨工程款需要哪些证据?
与一般合同纠纷相比,施工合同纠纷更为复杂,因此对证据的要求更高。拖欠工程款通常需要以下三种证据: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原告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工商登记资料。主要诉讼资格是前提,法院不予受理。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的证据,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证据.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涉及招标的,还应提供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3.证明施工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包括工程预算.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收付凭证;
当事人对工程量.共同确认工程质量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量检验报告等,如发包人未确认工程量或结算书,需提供施工图纸.竣工图纸、施工现场记录、工程相关照片和视频、发包人或工程师确认的签证、发包人或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书面材料,如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实施记录。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解决工程款有一定的时效性,一般来说是三年,三年后不支持,所以如果有争议要尽快解决,希望大家能理解。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