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4-22

  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形成实际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有关交接手续。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什么?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如何?


  1.未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规定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形成实际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申请,解除劳动关系,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劳动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两者的区别在于当事人是否有不同的意图。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方或者双方因法定情形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情形表示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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