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律师费仍然是按照当初约定的费用,或者是按照涉及到的标的额度来进行收费。调解是律师和法院之间所共同努力的结果,并不会因为调解结果而影响到律师费用的收取情况。调解需要收取律师费。
一、法院调解律师怎么收费?
法院调解律师费仍然是按照当初约定的费用进行收取,具体如下所述。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3、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4、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6、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民事诉讼律师费承担原则是什么?
对律师费等费用承担的制度设计不能搞“一刀切”,应进行理性思考,遵循客观规律,循序渐进。一般来说,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可以得到赔偿;
2、并不是所有民事诉讼的律师费用都由败诉方负担,一般在侵权诉讼等类型案件中才可以考虑“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3、律师费用的赔偿范围应当限定于必要的合理支出之内。
三、民事诉讼律师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接受当事人委托,就各类合同纠纷、侵权纠纷、权属纠纷及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纠纷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2、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3、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去解决一些适用特别程序(如选民资格案件,公示催告等)审理的纠纷案件;
4、接受当事人委托处理一些劳动争议、保险纠纷、票据纠纷案件并代为进行民事诉讼;
5、负责起草诉讼文书;
6、负责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7、负责就诉讼进程出具法律意见;
8、参加法庭审理和调解。
在法院组织调解关于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进行解决之后,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费用问题仍然是需要进行结算的,并不会因为是调解这种结果,就不需要收取律师费。具体的数据仍然按照当初所签订的委托合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