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清算过程中,公司需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其中债权申报是清算的必要程序,有助于法院更清楚地确定清算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那么,破产债权申报后多久能履行?
一、破产债权申报后多久能履行?
未约定债权申报后多久履行义务,但债权人需要在收到通知后30天内或者自公告之日起45天内申报债权。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二、债权申报过程中的清算程序是什么?
根据《公司法》,债权申报过程中的清算程序为: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计划,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赔偿、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债权人需要在通知后30天内或者公告后45天内完成债权申报。此外,申报后履行义务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欢迎咨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