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破产的情况下,资产不足以抵消债务还款。谁是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公司法人还是人民法院清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法律规定。欢迎您阅读。
公司法人清算后的个人债务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仍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正当的方式强迫债务人清偿债务。通常,债权人不能直接行使强制权,包括拘留和禁止财产。但这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拘留被禁止债务人的财产。一方按照合同约定拥有对方财产的,对方不按合同支付超过约定期限的应付款项的,有权拘留被禁止债务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债务人或者破产清算。
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破产申请及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目的;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单、债权清单、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计划、职工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支付。
第九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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