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需要实收出资,即使未达到认缴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不能实收的,全体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是否需要实收出资?
一.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不需要实缴出资
1.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需要实收出资,即使未达到认缴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不能实收的,全体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让手续。
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未实缴出资股东如何处理清算程序
1.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主要是公司章程。股东认缴出资的证据是最基本的证据.最基本的证据。股东认缴出资是投资者成为股东的起点。如果股东不认缴出资,即使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如果不是基于向公司出资,而是基于贷款,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的行为也不能视为支付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姓名,以及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时间。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因此,股东签署公司章程反映了股东向公司出资.成为股东意味着。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可以吸收新股东加入。此时,新股东需要与原股东一起变更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时实收出资,但股东未出资的金额可以由股东追回。目前,我国股东出资为认缴出资,公司清算时股东未缴纳的出资为清算财产。因此,公司清算后,股东应履行出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面的按钮咨询或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