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的第一步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类型的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同。公司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公司清算流程是什么?
1.公司清算的第一步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类型的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清算组的成立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公司应当自解散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指定清算的,本文是指解散公司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此时,清算组的成员由法院指定,可以由股东和中介机构共同进行,也可以由中介人员组成。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二.公司清算如何申请债权?
1.清算组通知公告:
(1)通知: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所有已知债权人公司解散清算;
(2)公告:根据公司规模和经营范围,在全国或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
(3)未通知公告的法律责任:清算组未按照上述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2.债权人申报债权:
(1)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2)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
(3)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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