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条款.工程名称及范围.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及工期.工程质量及检验条款.价格及其支付.供应材料和设备.竣工验收及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和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根据承包内容的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分为什么?
一.根据承包内容的不同,施工合同可分为
1.根据承包内容的不同,施工合同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条款.工程名称及范围.工程准备条款.工程组织设计及工期.工程质量及检验条款.价格及其支付.供应材料和设备.竣工验收及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和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2.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支付工程建设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相关基础资料和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及其他合作条件等条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付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数据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合作等条款。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协议。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当完成施工单位交付的施工任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也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二).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工程范围;
2.施工工期;
3.中间交付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数据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及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证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合作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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