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没有竞争力、不考虑创新和改革的公司最终只能宣布破产。公司破产了,员工是受害者之一,没有了收入来源,公司破产的员工应该得到补偿。公司破产后,员工的补偿有多少?
公司破产后,员工的补偿是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按每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情况下,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超过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工资平均3倍以上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工资平均3倍的金额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此,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与企业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
要求企业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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