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更多地了解法律知识。如果你目前面临着公司清算后专利是否有效、专利权无效的问题,那么公司清算后专利是否有效呢?
一、公司清算后专利是否有效
当公司是专利权利人时,公司应当在清算过程中处理专利。专利权转让的,公司注销后仍有效。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赔偿、所欠税款和公司债务后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公告。
二、专利权无效的情形
1、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主体包括:
发明、实用新型主题不新颖、创造性或实用性;
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新颖或者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专利申请中的非法情形说明书未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不以说明书为依据;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范围;
专利权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协商授权原则同时申请;
授权专利的权利要求不清楚、不简明或者缺乏解决其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碍公共利益的;
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两个以上申请人重复授权申请同一发明创造专利的,专利权授予第一申请人,即发明创造只授予一人(第一申请人)专利权。
在上述情况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不能取得专利权。取得专利权的,可以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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