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同时和6名男子交往诈骗15万元
发布时间:
2022-12-23

是骗还是赠予,是人们经常经常混淆的一个问题。

以恋爱、结婚为名进行诈骗的现象在现实中时有发生。但是要注意的是,诈骗属于刑事犯罪,并不是所有男女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纠纷都能构成诈骗。比如有些当事人在咨询律师时会问,自己在恋爱期间为对方花费了很多钱财,但是后来对方“劈腿”,分手后能不能告对方诈骗?很显然,这种情况是不构成诈骗的。

通常情况下,在恋爱中想要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诈骗,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是存在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的情节;

三是骗取财物数额较大。

除此之外,还要综合案件其他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

而我们在恋爱中给对方买的礼物,很大程度上会被认定为赠与,比如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生日送的礼物等等。即便是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那也只能归类于民事纠纷当中,这与诈骗的刑事犯罪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义乌女子骗婚的案件给我们最大的启示就是,如果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一定要认真核实对方的家庭背景以及真实身份。本案中的受害人虞先生在与毛某交往的过程当中,毛某就以各种理由拒绝让虞先生到家里探望老人。现实中遇到这种情况就应该提高警惕了。只可惜受害人被犯罪分子蒙蔽了眼睛,为其花费了大量的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