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不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唯一办法,但却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必要途径和有效办法。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在申请仲裁前劳动者可以怎么做?无外乎两种方式,和用人单位私下协商或是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私下协商最大的问题是劳动者无法得到足够的弥补方案。比如说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自己,劳动者原本应得到2N的赔偿,但用人单位只愿意给N。再比如单位不给缴纳社保,劳动者怎么协商单位都不愿意给缴纳。那么显然协商的方式并不能充分或者完全解决问题。
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缺点就在于,劳动监察大队并没有强制执行力,更多的是调解、监督的作用。而劳动仲裁委虽然也没有强制力,但劳动者在拿到裁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外,从程序上来看,劳动仲裁也是劳动者维权的必要途径。与其他的民事纠纷不同,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而是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或是仲裁委不予受理的,再向法院起诉。
给大家举一个浩云劳动纠纷律师代理过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例。
当事人A先生被公司违法辞退,但是公司不想给予赔偿,于是双方进行两次谈判,第一次公司希望A先生能主动离职,并以“被辞退离职证明上不好看”为由进行劝说,多少有点威胁的意思。在遭到A先生的拒绝后,公司又与其进行了第二次谈判,这次公司指出辞退A先生是因为其存在两次旷工(实为病假,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另外如果A先生不在主动离职书上签字,公司就不给开具离职证明。
显然公司是铁了心不想给A先生违法辞退的赔偿金。这时候如果选择协商或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都不能得到满意的结果。而这位当事人也是十分执着,认为该是自己的一分都不能少。经过和律师的沟通,最后坚持提起了劳动仲裁,在开庭前双方调解过两次,用人单位均拒绝进行赔偿。
由于当时正值教育行业裁员潮,劳动仲裁委待受理的案件巨幅增加,从A先生立案到开庭就排了近三个月。这期间A先生也没有放弃,积极和律师沟通并准备证据。结果出乎意料的是,在开庭当天,公司竟然主动选择了调解。最后A先生也如愿拿到了应有的赔偿。
从这起案件中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之所以一直态度非常强硬,也是在赌劳动者会不会真的去仲裁。对于公司而言,各大企业信息平台当中会记录公司的涉诉信息,这对公司的形象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公司的涉诉信息过多或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甚至会影响企业的融资和上市。
所以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用人单位侵权,还是要积极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