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争议,应当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如何解决?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按平等互利进行.协商一致的原则应当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指定机构仲裁,未解决的,可以依法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工程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及地点,建筑物的栋数、结构、层数、面积等;
2、建设工期,即施工人完成施工工程的时间或期限;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适用建设工程.安全.经济.美观等特征要求的总和。实践中,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技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工程的质量;
5、工程造价,即建筑安装某项工程所花费的全部投资。通常包括建筑安装施工过程中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独立成本;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提供技术资料是履行施工合同的基础和前提。施工单位必须按时提供,以确保施工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工程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为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保修扣留金。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是双方约定拨款结算条款的依据;
9、竣工验收,包括隐蔽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双方相互协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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