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资企业很多,外资企业在我国经营活动,需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外资企业破产也很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外资企业突然破产逃跑,由公司资产向员工赔偿,员工每年工作,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外国公司突然破产,员工赔偿怎么办?
一.外企突然倒闭跑员工赔偿怎么办?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突然倒闭逃跑的,由公司资产向员工赔偿。员工每满一年工作的,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最高经济补偿年限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倒闭,老板跑路,员工如何收回工资
1.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由于公司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公司老板逃跑后不影响员工权利保护措施,员工仍可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此外,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填写劳动申诉书,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和拖欠工资的具体金额。
2.向法院申请资产保护和公司资产清算拍卖。因为公司倒闭后,公司债权人不仅有拖欠工资的员工,还有其他业务债权人。因此,为了尽快获得工资,员工需要这样做。
此外,公司破产进入破产程序的,员工不仅可以追回工资,还可以依法领取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以下标准支付:
(1)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计算;
(4)员工月薪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突然倒闭逃跑的,由公司资产赔偿员工。员工每满一年工作的,应当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需法律帮助,欢迎读者咨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