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注销,并成立清算团队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公告发布,债权人将在45天内自动放弃,而不申请债权。如果没有公告或清算,股东将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看工商档案,档案中应当有单位债权债务承担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批准注销。债权债务承担人可以承担责任。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在企业法人关闭、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后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关闭、撤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在其注销登记前仍然存在,应当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和应诉。依法成立清算机构的,可以以清算机构的名义参加诉讼。是否加入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投资者参与诉讼,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范围。如果当事人不要求追加,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如果没有企业法人清算机构或者因人员下落不明而无法上法庭诉讼,可以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

  法院不需要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

  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要求其清偿企业债务的,可以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无需追加企业;

  如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只存在投资缺陷,则应增加企业作为共同被告。

  第二,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布。

  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之日起45日内,应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相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登记债权。

  清算组不得在债权申报期间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清算义务人应当根据主管或者投资关系确定:

  非公司制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设立单位,法人型合资企业为其合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已被消灭。因未清算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当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公司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除非已依法注销,否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

  我们可以知道,公司取消债务需要清偿。首先,我们成立了一个清算小组,然后清偿债务。法律上有相关规定。希望大家都能理解。